关于峨眉山市龙门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龙门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工作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教育、计生、环保、民政、劳保等工作。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认真开展“护根行动”,推进“两学一做”工作常态化,全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集中办事日”和集中办公制度;加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活动;做好阵地建设。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开展纪委各项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以扶贫攻坚为契机,扎实有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2、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助农增收。
一是加强土地保护。搞好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二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推进清香核桃产业和高山蔬菜等龙头产业发展。三是大力培养有文化、有技能的新型农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开展种植技能培训和就业培训。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儿童,积极救助弱势个体。四是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抓好水土保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有序流转。五是借助产业发展积极寻求探索乡村旅游发展契机,初步构思、打造基础旅游线路。
3、统筹兼顾同发展,推动各项事业全进步。
认真开展环境城乡、私搭乱建、乱种乱养整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拓宽信息渠道,坚决整治违建、乱养现象。
要继续做好民政、司法、劳保、文化、土地管理、涉农保险和政策性补贴等各项工作,以促进全乡各类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部门概况
龙门乡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龙门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龙门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龙门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龙门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50.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2.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0.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0.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4万元,专项支出354.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龙门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0.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龙门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95.92万元,是用于保障龙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54.17万元,是用于保障龙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龙门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0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06.35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经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59万元,占34.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80万元,占1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1万元,占 1.44%;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0.86%;农林水支出 274.96万元,占46.99%;住房保障支出 25.33 万元,占4.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55.4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 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6.15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和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培训、大调解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妇联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团委工作、人武工作、关工委工作、人大代表活动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5.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劳务费、垃圾池维护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9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维护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4.59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助。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67.42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5.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门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独子费;
公用经费7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龙门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4.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龙门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增加。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龙门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皆为零)。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计划与去年基本一致。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发展龙门乡乡村旅游考察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降低。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用于公车的车辆保险费、燃油费及维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龙门乡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4.7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28万元,增长37.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多,政府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门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8.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公务车维护、其他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龙门乡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龙门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5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92万元,项目支出354.1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54.17万元,主要为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基层组织建设(含简易维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武、人大、团委工作、集镇公共设施运维费、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代会会议经费、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培训经费、大调解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妇联工作经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团委工作经费、人武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设(项):指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如村干部工资等。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