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全市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计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贯彻执行国家、省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市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拟订全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医疗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开展学术活动、组织开展对医师的医学终身教育,开展医学科普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对外医学交流与合作、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培养人们良好生活、工作行为,开展全市卫生知识宣传、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疾病防治研究和疾病监测,计划免疫、卫生监测,突发性处置、卫生防疫和指导、医疗服务、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1290.8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9060.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15.34万元,事业收入44975.4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290.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62.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39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40万元,专项支出1786.6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5.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15.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914.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包含中央和省级上级资金,2018年预算未包含。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61万元,占6.5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476.87万元,占86.72%;住房保障支出424.86万元,占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268.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107.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36.4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生活补贴等人员支出 。
4.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1.77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退休干部的生活补贴等人员支出 。
5.2100101行政运行(医疗),2018年预算金额为24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385.3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2100201综合医院,2018年预算金额为982.9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医院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8.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2018年预算金额为571.45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民族)医院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9.2100205精神病医院,2018年预算金额为50.24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0.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163.26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药品零差价销售,地方财政兜底资金。
11.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018年预算金额为275.5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2100302乡镇卫生院,2018年预算金额为549.0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182.43万元,主要用于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补偿。
14.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8年预算金额为41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018年预算金额为18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018年预算金额为422.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8年预算金额为224.05万元,主要用于为峨眉山市全市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等12项健康服务。
18.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8年预算金额为71.40万元,主要进行结婚和有关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对自愿婚检人员的免费检查;对计划怀孕的夫提高自我保健知识,对孕妇进行免费检查;对农村妇女进行两癌筛查,提高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对结核病、艾滋病及其他重大疾病进行筛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19.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金额为673.0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三查”免费技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等。
2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金额为9.46万元,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金额为79.58万元,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2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金额424.8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2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0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9.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8.5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8.5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10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四川省和乐山市及我市相关政策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卫计系统人员来峨学习交流及上级来峨检查工作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增加)5.00%。主要原因是尽量做到厉行节约,减少这方面支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截止2017年年底,拥有各种车辆71辆车,其中:轿车17辆、越野车5辆(计划免疫冷链运转车4辆、卫生执法执勤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乙型传染病专用车)、救护车48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卫计系统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19.8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1.78万元,增长165.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额预算差额管理单位的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实际共有车辆7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67.6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67.63万元,主要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愿免费婚检、艾滋病结核病及其他疾病防治经费、乡村医士班、基本公共卫生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生育“三查”、免费技术经费、基层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偿、计生业务费、卫生业务经费、创卫及爱卫办工作经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财政兜底资金、健康扶贫项目:免费健康体检、基层卫生院运转补助经费、卫生计生维稳经费、无偿献血经费、计生专项:计生奖扶特扶手术并发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
7.2100101行政运行(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8.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该项的支出。
9.2100201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0.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1.2100205精神病医院,反映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12.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13.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4.2100302乡镇卫生院,反映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5.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6.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7.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8.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9.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0.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1.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