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府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抓住桂花桥镇被列为“第二轮全国重点镇”、“四川省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试点镇”项目建设的契机,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充分发挥桂花桥镇铁路、公路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与峨眉山市旅游产业相匹配的高质量、无污染、环保型的工业,如现代物流业等。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项目,按照空间布局和产业分区,大力发展红山、庙稿成片新型农业示范区(高效农业、乡村旅游、美丽新村)。以精准扶贫为契机,抓好全镇民生工程建设。
二、部门概况
桂花桥镇机关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设置3个事业机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184.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36.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84.2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84.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7.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9万元,专项支出645.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4.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桂花桥镇人民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桂花桥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38.34万元,是用于保障桂花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645.92万元,是用于保障桂花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桂花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4.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4.14万元。主要原因是禁养畜禽养殖拆除、精准扶贫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8.58万元,占28%;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4.76万元,占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42万元,占21.23%;医疗卫生支出16.37万元,占1.38%;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4.22%;农林水支出472.44万元占39.89%;住房保障支出50.69万元,占4.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2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4.9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和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培训、大调解工作、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妇联工作、平安创建工作、团委工作、人武工作、关工委工作、人大代表活动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1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14.76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预算数为63.1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109.4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2.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66万元,主要用于: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集镇环境卫生整治、垃圾转运劳务费、垃圾池维护等。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7.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维护等。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助。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19.81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1.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独子费。
公用经费10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优胜村金土地项目垮塌沟渠修整经费和通村通组道路建设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桂花桥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万元。
(一)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桂花桥镇无公务接待计划,安排机关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维护费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巡查、长滩河治理、违法建设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桂花桥镇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49万元,增长23.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桂花桥镇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公务车维护、专业咨询、劳务服务、其他维修、其他建筑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桂花桥镇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桂花桥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8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34万元,项目支出645.9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45.92万元,主要为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基层组织建设(含简易维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武、人大、团委工作、集镇公共设施运维费、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代会会议经费、人大主席团及代表培训经费、大调解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妇联工作经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团委工作经费、人武工作经费、关工委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死亡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政府及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农业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设(项):指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如村干部工资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