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财政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财源建设;2、加强预算管理;3、加强债务管理;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5、加强国资管理;6、坚持高质量发展;7、加强党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峨眉山市国库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峨眉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和峨眉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99.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0.7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9.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1.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万元,专项支出33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9.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361.74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38.00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9.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0.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9.44万元,占83.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0万元,占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6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101.54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财政事务(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41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管理事务、财政国库业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业务、信息化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7.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01.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1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会计核算系统升级。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8.3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9.7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2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单位检查以及各区市县财政局来本单位检查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7.70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厉行节约,降低运行费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5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0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费以及车辆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2.35万元,增长181.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费用今年调整科目,从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财政局实际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8.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8.00万元,主要为金财网升级改造费、PPP项目测算、评估、推进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业务费、财政评审专项业务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财政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拟订全市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业务培训,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协助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财源建设;2、加强预算管理;3、加强债务管理;4、积极争取上级支持;5、加强国资管理;6、坚持高质量发展;7、加强党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峨眉山市国库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峨眉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和峨眉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99.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0.76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9.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1.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1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万元,专项支出33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9.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361.74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38.00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9.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0.7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9.44万元,占83.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30万元,占8.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46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101.54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财政事务(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141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产管理事务、财政国库业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业务、信息化建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47.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31.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01.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1.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6.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1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会计核算系统升级。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8.3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9.7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2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3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0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单位检查以及各区市县财政局来本单位检查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7.70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厉行节约,降低运行费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5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30万元,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车辆保险费以及车辆油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15.2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32.35万元,增长181.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费用今年调整科目,从对个人和家庭服务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财政局实际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8.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8.00万元,主要为金财网升级改造费、PPP项目测算、评估、推进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专项业务费、财政评审专项业务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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