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打印 分享到: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4、组织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督促检查镇乡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6、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问题食品的召回和处置工作;依法查处各类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7、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召回制度。8、依法承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实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抽查工作;组织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11、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监督管理;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12、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和产品质量的申诉处理;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对重点产品、纤维及制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产品和产品检验机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13、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全市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和能效标识检查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活动。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及计量检定机构。14、制定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市级区域性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和制定修订;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指导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15、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市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16、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工作,推动景区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对快检实验室进行改造,提升食品检验的能力和水平。

以景区旅游市场为重点,加强旅游综合执法改革

一是峨眉山市旅游工商局与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景区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具体承担峨眉山景区旅游市场监管相关职能,扫除景区无照经营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持续重拳打击旅游违法行为,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强化景区旅游市场商品、食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管,提供更安全地消费保障。加大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涉旅企业和购物场所监管力度,提升旅游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

二是依托“红盾春雷”专项行动,重点开展旅游市场整治。与涉旅经营主体签订责任书,强化行业自律;执法办案敢于亮剑,继续加大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视消费维权,继续推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力争消费纠纷不出景区、不出店家、不出峨眉,就地化解,提高舆情办理水平,维护峨眉山旅游形象。

力争完成“三个创建”,进一步提高峨眉软实力

一是继续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借鉴峨眉山景区(全山)和城区重点区域经营者试点工作经验,抓好“诚信乐山旅游信用公示与服务平台”应用,在全市和相关行业普及推广,运用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业、通讯业、快递业等峨眉全域旅游和消费市场主体,完成2017年“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任务(2021年创建成 “放心舒心消费城市”)。

二是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实《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三小”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打造一批餐饮服务街(社区)和小餐饮示范店。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责任险,突出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争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按照“四个最严厉”的要求,继续严打各种食品违法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并通过验收。

三是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川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参与乐山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制定本级质量强市目标考核,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实施品牌和标准化战略。指导中小型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鼓励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利用标准化工作来促进产品开发销售、改善企业的管理质量和产品质量。结合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指导企业创新升级。

四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将民营经济指标列入本级目标考核,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7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专项支出6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8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2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0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170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办案,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12315维权,红盾春雷行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征信管理,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和代码工作,对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和抽检送检,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等方面。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补助支出;药品事务、食品安全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的各种政策,严格“三公经费”的开支,故接待比例有所下降。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省、市)工商、质监、食药等上级机关领导来我局检查和调研工作等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76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材料费等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为合理分配机关运行经费,通过减少一些经济科目的预算资金,合理配置资源,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用于货物、维修工程、服务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实际共有车辆2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万元,项目支出62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20万元,主要为食品药品抽检送检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费、计量监督管理经费、产品质量监督和质量强市工作经费、食品药品重大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专项工作经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业务委托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5.教育(类)…(款)…(项):指……。

6.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预算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