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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大办)主要职能:1.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当好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谋助手,为领导开展工作提供服务;2.负责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及党组会等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3.负责起草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批复、通知、公报、通讯、简报、公函等文件资料;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文电、保密、档案、纪要、文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目标管理工作;5.协助领导组织市人大机关职工的政治、理论、时事、业务学习;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管理、生活福利等行政事务工作;7.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8.负责“一府两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手续的审核工作,负责本机关人事、劳动和承担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9.协助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协调好本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加强与市委、政府、政协和两院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好机关的部门工作;10.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工作重点:一是继续为人大领导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二是完成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及主任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三是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行政管理和文印工作;四是完善人大网站建设,开展代表培训、代表补选等工作;五是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概况峨眉山市人大办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仅行政单位1个。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人大办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084.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6.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84.2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84.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60.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56万元,专项支出325.00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人大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其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759.23万元,是用于保障人大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5.00万元,是用于保障人大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人大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4.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78万元,占8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3万元,占11.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64.34万元,占5.94%。(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4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其中:人大专业业务费215.00万元用于完成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例会及主任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等专项业务工作以及常委会主任及工委工作经费支出;人大换届补选经费40.00万元用于补选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经费支出。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70.0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和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人大代表经费42.00万元用于完成人大代表参加各类调研视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等相关经费支出;人大代表培训费28.00万元用于代表活动经费及代表报刊及培训费等支出,完成好2018年代表培训工作,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职。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2.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8.9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4.3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人大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 人大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人大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8年因公临时出因(境)未安排人次。(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8.00万元,下降(增长)44.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接待管理。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视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00万元,增加21.21%。主要原因是新增援建马边车辆费用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油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费用。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人大办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0.9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6.79万元,增长12.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人大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人大办实际共有车辆5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人大办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08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23万元,项目支出325.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25.00万元,主要为人大专项业务费、代表培训费、人大代表经费等项目。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5.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6.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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