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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峨眉山市双福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双福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保障项目顺利建设。保障红华工程顺利建设,确保嘉峨大道建成通车、双木路完成改造、顺河街完成黑化,完成华瀛工程能力建设项目、红华工程管道暨道路建设,积极帮助志华茶厂、登尧机械、红旗彩钢等企业扩大生产。完成110kv朱南线42基铁塔建设,保障110kv沫江线全线通电。

  二是促进三次产业发展和融合。充分抓住国家级茶产业园区打造的契机,振兴乡村经济。首先做好巨桉林、残次林提升改造,扩大茶叶基地规模,鼓励发展茶林套种,提升茶叶和土地收益。全年改造巨桉林3000亩,新改植茶园5000亩。其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全力帮助群众完善茶山道路、便道、水池等基础设施,支持山区新开道路、新硬化道路,打造高标准茶叶基地。同时,鼓励、帮助土地流转,推进农业向规模化、专业化转变。第三,用好政策与自身动力相结合,力争茶叶加工园区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第四,围绕“一山一景、一村一品”,深入挖掘乡土文化,做好乡村旅游文章,鼓励合法、合规开发生态采摘、休闲垂钓、农耕体验等特色农事项目,构建观光体验、茶山度假为主的“禅境生活”。第五,全力做好第三届春茶交易会举办保障工作,坚持敞开大门搞营销,不断提高双福茶、中国绿茶之都的知名度。

  三是决胜脱贫攻坚。继续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充分发挥“三个一”帮扶力量作用,以落实扶贫政策,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等五个方面的突破,确保脱贫不脱政策落地落实。

  四是建设生态文明双福。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保护,全力打造优美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河长制,完成限养区养殖场整改,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强化集镇管理,全面规范各类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行为,支持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提升集镇形象,完成顺河街等街道黑化,集镇沿河栽种各类花卉苗木。改善农村环境,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城乡环境,镇、村、组、户四级联动,共同发力,争取实现双平路亮化。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评选四好村、四好户,引领社会风尚。

  五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认真执行中央“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部署,肃清社会风气,扭转逢工必堵的社会乱象。以雪亮工程为抓手,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打造“平安双福”。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镇乡工作的咨询、顾问、参谋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打造群众满意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深化诚信政府建设,说了就算、安排了就干,干就干好。坚持依法行政,巩固廉政防线,强化社会治理。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始终保持廉洁形象。

  二、部门概况

  双福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有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980.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4.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80.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80.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3.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专项支出514.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0.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双福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双福镇人民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如征拆工程、社会维稳、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开展。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44.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2.03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经费如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土地流转经费等未纳入预算;退休干部慰问费、村组干部差异化考核奖励金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36万元,占2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73万元,占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42万元,占1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8万元,占1.55%;城乡社区支出18万元,占1.9%;农林水支出424.56万元,占44.93%;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以及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群团工作;完成征兵及武装整组工作;开展维稳工作;开展安全宣传工作;落实农村道路安全整治工作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社保。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80.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社服中心职工的工资、津补贴以及维持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预算数为6.82万元,主要用于:劳保所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以及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7.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社区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开支以及维持社区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遗属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障(项),2018年预算数为14.6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乡环境整治相关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涉农项目开展工作中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等经费开支。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集镇卫生、维护集镇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6.23万元,主要用于:农服中心职工工资及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水电费等。

  15.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道路安全整治及交通劝导发生费用。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67.32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工资。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村两委正常运转所开支的办公费以及维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维护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4.1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6.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8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土地流转奖励经费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1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1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1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较上年持平。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无公务接待预算,较上年持平。

  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5.11万元,增加85.1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镇范围内项目建设全面开花,红华工程开展、双木路改造、顺河街黑化、嘉峨路通车以及镇企扩能征地等项目落实落地,公车使用频率增加;二是巨桉林深化改造及发展乡村旅游成为2018年重点工作,公车单次使用距离增长;三是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距离和年限增加,公车油耗、保养费用以及维修费用不断增长。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辆2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其中四辆已封存待拍卖)。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1万元,用于应急抢险、征拆项目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公务用车使用油费以及公务车油费及保养费用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2.5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23万元,下降(增长)74.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对应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万元,采购集镇基础设施以及采购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无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安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双福镇人民政府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98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15万元,项目支出514.7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14.76万元,主要为城乡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集镇公共设施运维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 (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国家赔偿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 (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已列款项外的其他文化方面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除已列款项外的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已列款项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民政管理事务 (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归口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项):反映除已列款项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抚恤 (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抚恤 (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抚恤 (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已列款项外其他其他优抚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地方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障(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已列项目外的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 (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8.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 (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30.农林水支出 (类)农业 (款)其他农业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 (类)扶贫 (款)其他扶贫支出 (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 (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各级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 (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4.农林水支出 (类)农村综合改革 (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 (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类)安全生产监管 (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项):反映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支出。

  3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国土资源事务 (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4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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