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新局”)基本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并组织实施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大庙飞来殿消防工程及保护利用工程。二是完成乐山下达的各项民生工程任务;三是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工程。五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并抓好创优工作。六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完成2018年扶贫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市文广新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峨眉山市广播电视台、峨眉山市文化馆、峨眉山市图书馆等。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市文广新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市文广新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98.8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15.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98.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98.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41.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4.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5万元,专项支出1293.2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98.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文广新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文物保护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广新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文广新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文广新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68.8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5.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55.79万元,占8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02万元,占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06.11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1.07万元,占2.8%,主要用于:峨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96.45万元,占4.4%,主要用于:峨眉山市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占0.7%,主要用于:举办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44万元,占7.3%,主要用于:峨眉山市文化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举办文化活动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占0.7%,主要用于:文化交流活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占0.6%,主要用于:文化执法检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66万元,占2.9%,主要用于:峨眉山市文物管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312.52万元,占14.4%,主要用于:群众体育活动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6万元,占2.1%,主要用于:体育活动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2.31万元,占10.7%,主要用于:市文广新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2018年预算数为396.1万元,占18.3%,主要用于:电视台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3万元,占2.4%,主要用于:地面数字更新维护。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64万元,占18.2%,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活动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4万元,占0.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49万元,占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7.8万元,占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69万元,占0.03%,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74万元,占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15万元,占1.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11万元,占4.9%,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文广新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4.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市文广新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3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峨眉山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训练补助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文广新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5万元。
(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7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大型赛事接待。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业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4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用于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文广新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8.94万元,增长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文广新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17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台设备采购及下属单位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文广新局实际共有车辆1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4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文广新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39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55万元,项目支出1293.2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93.26万元,主要为武术发展资金、体育馆运行维护费、文化活动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反映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视(项),反映电视台、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 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