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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是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公文。办理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以及乐山市政府、乐山市政府办和乐山市各部门发送市政府的文电。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负责高铁站前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等维护工作;负责派驻高铁车站人员的工作协调反恐防暴工作。(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⑴严格办文制度,把好文件审核关;做好各级公文的综合处理工作;严格用印和档案管理;搞好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⑵搞好信息调研工作,促使调研成果向领导决策转化,当好参谋和助手。完成省、乐山市信息调研任务。抓好重要文稿起草工作。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上级政府文件、领导批示件及市政府决定等重大事项的督查、查办工作。⑷统筹做好本年度全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峨眉山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督促全市各行权部门完成行权案件录入工作,将每月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监察全市行政权力平台预警报警情况,确保全年无重大预警报警情况发生。⑸统筹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审核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及时将我市重要政务信息报送乐山信息公开办,完成乐山下达的报送330条信息任务量;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⑹认真抓好外事和侨务工作;做好劳务、研修、留学生等出国人员的推荐和追踪调查工作;协助处理归侨、侨眷生产、生活中的有关事宜。⑺加强机关财务、后勤管理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市政府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工作,抓好机关园林绿化工作以及机关其他日常工作。⑻做好乐山市应急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应急委成员单位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应急演练、宣教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等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市长热线和“书记?市长信箱”留言的交办和催办工作,做好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⑼完成2018年年鉴编纂和出版工作。⑽做好节假日高铁站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质监部门、电力部门、施工单位和专业人员重点对高铁站的内部设施设备、南北广场的客梯及扶梯、配电机房等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高铁峨眉山站的安全运行。组织公安、交警、城管、运管和铁路派出所在站前广场开展联合执法,对野的、野导游喊客拉客、社会车辆乱停乱放、货车抛洒滴漏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召开专题防恐反暴工作协调会,部署反恐防暴工作,利用例会、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反恐防暴相关知识,提升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防防范能力,保障旅客平安出行。二、部门概况市政府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法制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志办),其他事业单位2个(高铁服务中心和教育督导室)。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政府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市政府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875.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5.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75.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7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9.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8万元,专项支出959.00万元。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市政府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府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和高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916.24万元,是用于保障市政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59万元,是用于保障市政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市政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5.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1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支出减少7.37万元,2018年初预算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77.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6.2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7.74万元,政府办专项业务费减少147万元,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减少35万元,慰问对口支援马边工作组干部经费减少6.80万元,合计减少499.55万元。全市公务用车租赁费增加50万元,市志办工作经费增加1.5万元,高铁站内外设备设施维修和电梯、空调弱电系统运行维护费净增加11.90万元,购买公务用车增加21万元,合计增加84.40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3.90万元,占67.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63万元,占6.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4万元,占1.17%;交通运输支出395.51万元,占21.09%;住房保障支出69.16万元,占3.69%。(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2018年预算数为1263.9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 费、电 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运营经费,应急办业务费,《峨眉山市年鉴》工作经费,侨联侨办经费,外办业务费,政务公开室工作经费、法制办、市志办、政府办专项业务费等。其中: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40.31万元。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2018年预算数为604.00万元。⑶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款) 事业运行(50项)2018年预算数为19.59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018年预算数为124.63万元。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项)支出20.6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2名离休人员离休费支出。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73.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及下属单位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单位部分)。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9.3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及下属单位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部分)。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1.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2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2018年预算数为22.04万元。其中: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0.4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医疗保险费。⑵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高铁服务中心医疗保险费。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铁路运输(02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99项)399.51万元,主要用于:高铁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 费、电 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9.1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政府办和高铁服务中心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市政府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市政府办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市政府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6.4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86.4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36.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20万元。(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3次,出国(境)6人次。主要包括:出访台湾交流有机农业发展,促进峨眉山有机农业发展;出访日本柏崎市(友好城市);出访法国一城市,建立友好城市,促进峨眉山旅游业发展。(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4.80万元,下降40.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等。(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3.40万元,增加20.03%。主要原因是:因购买公务车一辆21万元,增加了保险费、汽油费和维修费支出2.4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1.00万元。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20万元,用于市政府项目的督查督办工作和公务出行。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市政府办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80万元,下降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设备购置等。(二)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市政府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印刷设备、普通轿车、信息技术、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计算机、其他电器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物业管理等。(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市政府办实际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21万元,没有安排购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政府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87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6.24万元,项目支出95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59.00万元,主要为:高铁专项运行经费、高铁站内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电梯.空调弱电系统运行维护费;购买公务用车、《罗目镇志》、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运营经费、应急办业务费、《峨眉山市年鉴》工作经费、侨联侨办经费、外办业务费、政务公开室工作经费、法制办、市志办、政府办专项业务费等项目。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3.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单位离退休(04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 抚恤(08款)其他优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支出。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1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铁路运输(02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99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政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高铁专项运行经费、高铁站内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电梯.空调弱电系统运行维护费;购买公务用车、《罗目镇志》、政务公开经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运营经费、应急办业务费、侨联侨办经费、外办业务费、法制办、市志办等专项业务费。  17.“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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