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政务中心的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市政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在政务中心开展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网格化管理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及市政务服务学会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各部门在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中心的各个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助窗口部门完成四川省一体化平台行政许可、公务服务事项认领和本级实施清单完善,确保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施“一窗受理”。整合28个行政审批窗口,设置投资建设类、注册登记类、生产经营类、公民个人类4个“一窗受理”接件窗口,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全程跟踪、限时办结、一窗发证”,为下一步成立行政审批局打下坚实基础,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权相对集中。
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三个分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牵头抓好货币安置购房服务中心、国地税纳税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三个分中心的筹建和运行等工作,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窗口形象。
4、推进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研究、探索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软、硬件设施,大力推行事前介入、电话预约、延时服务、流动服务和全程代办服务,促进项目快速生成、落地,拓展服务功能。
二、部门概况
根据峨编发【2017】38号文,从今年开始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由五股一室一站调整为3股一室一站,中层职数5名,编制人数 14 名,其中:行政编制 6名、事业编制 5 名、工勤人员编制 3 名。
截止目前中心实有内部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 6人,工勤1 人、事业 3人,劳务派遣3人,借用人员1人;共有28个行政审批部门,9个公共服务单位,12个中介服务机构,共计150多名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6.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0.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内设机构及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我市重点工作、重要发展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内部三股一室一站人员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完成主要职能业务工作以及我市重点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166.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02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9.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6.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完成主要职能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43万元:主要包括中心内部全年网络运行费40万元,效能建设专项经费9万元,并联审批专项业务拓展经费10万元,“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经费10万元,窗口绩效考评费73万元,以及政务学会运行培训经费20万元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其次是各窗口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行政运转类项目经费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无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政务系统内单位相互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壹辆,其中:轿车壹辆、越野车零辆、多功能乘用车零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效能建设督查督办,并联审批外出踏勘,“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上门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学会培训等专项业务及日常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政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万元,减少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心实际共有车辆壹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零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政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1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6万元,项目支出24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3万元,主要为政务学会、并联审批、“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网络运行、窗口绩效考核、窗口定额公用经费、效能办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市政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在政务中心开展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网格化管理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及市政务服务学会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各部门在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中心的各个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助窗口部门完成四川省一体化平台行政许可、公务服务事项认领和本级实施清单完善,确保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实施“一窗受理”。整合28个行政审批窗口,设置投资建设类、注册登记类、生产经营类、公民个人类4个“一窗受理”接件窗口,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全程跟踪、限时办结、一窗发证”,为下一步成立行政审批局打下坚实基础,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权相对集中。
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设三个分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牵头抓好货币安置购房服务中心、国地税纳税服务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三个分中心的筹建和运行等工作,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窗口形象。
4、推进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研究、探索并联审批的新模式,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软、硬件设施,大力推行事前介入、电话预约、延时服务、流动服务和全程代办服务,促进项目快速生成、落地,拓展服务功能。
二、部门概况
根据峨编发【2017】38号文,从今年开始市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由五股一室一站调整为3股一室一站,中层职数5名,编制人数 14 名,其中:行政编制 6名、事业编制 5 名、工勤人员编制 3 名。
截止目前中心实有内部工作人员14人,其中行政 6人,工勤1 人、事业 3人,劳务派遣3人,借用人员1人;共有28个行政审批部门,9个公共服务单位,12个中介服务机构,共计150多名窗口工作人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66.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0.9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1.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6.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政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内设机构及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我市重点工作、重要发展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内部三股一室一站人员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心完成主要职能业务工作以及我市重点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增加)166.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02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9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9.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6.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完成主要职能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43万元:主要包括中心内部全年网络运行费40万元,效能建设专项经费9万元,并联审批专项业务拓展经费10万元,“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经费10万元,窗口绩效考评费73万元,以及政务学会运行培训经费20万元等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其次是各窗口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行政运转类项目经费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无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年终一次性奖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增加)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政务系统内单位相互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壹辆,其中:轿车壹辆、越野车零辆、多功能乘用车零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用于效能建设督查督办,并联审批外出踏勘,“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上门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学会培训等专项业务及日常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政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6.2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3万元,减少2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心实际共有车辆壹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零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政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1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96万元,项目支出24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3万元,主要为政务学会、并联审批、“创客梦工厂”政务服务分中心、网络运行、窗口绩效考核、窗口定额公用经费、效能办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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