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区规划、建设等管理办法;组织评审认定集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组织协调区内企业项目建设用地、房屋建筑的开发、建设、利用、管理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预计2018年全年,园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累计完成项目入库16.5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50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4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22亿元。完成出口创汇1亿美元;新增入园企业3家,新增就业人员400人。
2、全面开展创客梦工厂各项活动,重点抓好“双创+扶贫”,力争新引进企业15—25个,新启用标准厂房10000平方米以上,争创乐山市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3、完成乐九新型建材产业园跟踪环评工作。
4、做好协调服务,全力保障金林药业项目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保该项目建成投产。
5、制定小散乱污企业入园管理办法,完善入园散乱污企业规划管理工作。
6、做好园区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日常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园区生产环境。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08.14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3.86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8.14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8.14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1.570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7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8.1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3.09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6.8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439万元,占11.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567万元,占2.43%;、城乡社区支出197.8441万元,占78.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支出0.8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19.6524万元,占7.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156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8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7.0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65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2.2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5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0.7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55.0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若无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增加)2.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车辆油费,保险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0.7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2463万元,上涨3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总工程师一名,公务用车补贴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增长)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5.8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85.85万元,主要为创客,恒瑞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运行(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行政运行(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费用的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反应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应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入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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