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峨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镇行政机构设置2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党务、安全生产、文书档案、人事、机关后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是负责教科文卫管理、民政、法律服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计划生育工作。
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2个: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职责:农林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职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我镇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统揽全局,奋力拼搏,谱写峨山实践新篇章。
2018年,我镇镇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风貌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一、坚持创新推动,争创优秀基层党组织
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前谋划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活动,同时与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综合素质。抓好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常态化机制,每月制发工作清单,结合我镇重点工作巡查机制,强化每月督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抓好基层党建创新。一方面,镇党委积极作为,努力探索党建新路子、新方法,指导村(社区)党建工作开展;另一方面,村(社区)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思考适合自身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抓好组织建设。继续落实党委工作运行规则,优化对班子成员管理考核制度,不断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对履责不力的坚决予以纠正。同时,村(社区)党组织要多方挖掘后备人才,特别要在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考察优秀人才,纳入后备人才库,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培养机制,择优选用人才,积极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保持党组织活力。
二、保持优美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峨山。
坚持文旅经济在全镇的主导地位。不断优化第三产业,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和区位优势,依托峨眉山市“山城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不断吸引高端文旅项目落户,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农业与旅游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业,进一步挖掘葡萄、猕猴桃、生姜等特色农产品附加值,积极打造猕猴桃种植基地,在青山绿水中培育农民增收新途径。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专项治理。继续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秸秆禁烧、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探索农村发展新路子。积极引进扶持农村电商,为农民增收致富再添动力。
三、营造宜居宜养氛围,建设宜居峨山。
抓环境美的同时更加注重国民素质的提升。以党员志愿服务队示范带动,借助“新市民培训学校”,结合十九大精神宣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友善的峨山人民新风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峨眉山市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继续全面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扶贫项目,整合帮扶力量,落实帮扶措施,注重帮扶实效,认真查漏补缺,做到严纪律、明要求、抓落实,常“回头”、促整改、重实效。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已脱贫的114户贫困户的帮扶工作,稳固脱贫成效确保无新增、不返贫。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道路交通、排水管网、路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和旅游城市形象。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着重引进医疗、教育、养老等配套项目,形成“洼地”聚集效应,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峨山。
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治理的氛围。将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原则贯穿到党委、人大、政府工作和村(居)民自治等工作的方方面面。依法行政、提升效能。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原则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加快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和为民服务水平。认真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大调解工作。在巩固现有的成功经验成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继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排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回应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根本权益。
五、坚持发展定力,加快重点项目推进。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我镇将根据“挂图作战”项目及其他重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2018年,我镇重点项目包括:1.朝拜大道项目:项目涉及我镇中王、冠峨、惠邻、吴岗4个村,预计用地4300亩。2.峨眉城市会客厅工程(原南大门项目):项目涉及我镇中王、冠峨、惠邻、吴岗4个村,预计用地5000亩。3.高桥——天下名山旅游景观大道建设项目:项目涉及我镇冠峨村7、8组房屋33栋。项目实施有利于促进全市旅游城市形象的提升,盘活沿线门市,改善沿线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提高老百姓收入。4.峨眉山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安置我镇涉及川高项目、西片区项目、峨山110KV线路工程项目、天下名宅项目、危房拆迁、天颐温泉等六个项目拆迁的总计226户,570人。5.南翼新城项目:项目涉及我镇中王、冠峨、惠邻、吴岗4个村,预计用地1200亩。6.城市体育公园项目:项目涉及我镇惠邻村,预计用地500亩。7.峨秀湖湿地公园项目:项目涉及我镇马路桥社区(原保宁村)、吴岗村。8.万坎三组安置点C区门市安置:万坎三组安置点C区共有门市168间,用于安置高铁站前广场项目拆迁的保宁村2组,万坎村3组,货运通道拆迁的惠邻村、中王村、冠峨村,共计5个村、13个生产组,166户拆迁户,432人。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峨山镇人民政府属一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峨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峨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山镇政府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峨山镇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6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支出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山镇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一般公共服务、文化体育事业、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峨山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山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工作有减少,工作经费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万元,占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万元,占25.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占2.0%;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3.1%;农林水支出118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39万元,占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9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群防群治、平安创建、大调解、食品药品监管、团委、妇联、武装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8年预算数为4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劳保人员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及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医保单位缴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镇区及村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交管站工作和交通劝导员补助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报酬支出。
14、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洁和村办公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份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山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山镇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金预算减少农村土地流转奖励4.4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山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万元。
2018年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按照峨眉山市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的要求,严格接待管理,以及各单位贯彻落实峨眉山市差旅费管理办法接待量下降。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各部门到峨山镇检查各项工作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万元,用于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工作及环境整治、秸杆禁燃、征地拆迁、违建和维稳等项目工作的燃修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峨山镇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7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增长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峨山镇政府扶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项目工作较上年增加,导致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峨山镇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山政府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峨山镇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万元,项目支出243.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43.5万元,主要为基层组织建设经费、食品药品监管站工作经费、镇乡交管站及劝导员经费、乡镇人大经费、安全监管经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运行经费、群团经费、文广计工作经费、集镇公共设施运维经费、城乡环保、环境整治经费、村、社区干部报酬、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群防群治、平安创建、大调解、食品药品监管、团委、妇联、武装等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用于政府劳保人员的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及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用于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用于机关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单位遗属补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规定用于政府人员医保单位缴费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用于镇区及村环境卫生整治支出。
14、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政府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15、农林水(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交管站工作和交通劝导员补助支出。
16、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组干部报酬支出。
1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用于农村环境保洁和村办公经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