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峨眉山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文波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市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经市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在执行过程中,因省分配我市新增地方债券、土地出让收入短收等因素,财政收支需作部分调整。一、一般公共预算的调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金〔2017〕42号)文件,省财政厅分配下达我市2017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2100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19.99亿元调增为20.2亿元。具体调整预算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增加2100万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调整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金〔2017〕42号)文件,省财政厅分配下达我市2017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务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增1.8亿元,具体调整预算科目为基金预算“城市建设支出”增加1.8亿元。2. 今年我市土地市场交易持续低迷,年初土地出让收入预算为7.94亿元,截至11月仅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8334万元,预计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85亿元,较年初预算短收4.09亿元。相应需调减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9亿元,具体调整科目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减61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3.476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减4.09亿元上述两项调整后,2017年我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8.22亿元调整为4.13亿元;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8.34亿元调整为6.05亿元。以上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和批准。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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