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八旬老人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张某自诉其育有二子二女,但其中一个子女对其不管不顾,希望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其权益。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到村组开展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并借此寻找调解的基础,避免诉讼对亲情造成二次伤害。

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峨眉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组织老人及子女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是“以情破冰”,引导母亲回忆养育的艰辛,同时出示住院清单;二是“以理纠偏”,针对“外嫁子女无义务”等传统误区,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子女不分男女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三是“以法明责”,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强调拒绝赡养属于违法行为。最后,经过几番耐心的调解,四子女最终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此次法律援助调解,通过柔性方式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濒临断裂的家庭亲情,避免了诉讼对亲情的二次伤害。通过现场普法,有效纠正了“养儿防老”“外嫁子女无责”等传统误区,彰显了赡养义务的法定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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