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预算约束。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明确“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全面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三公”经费上限,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经费一律不得支出,严格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
二是规范支出管理。指导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准确归集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出台《峨眉山市2022年“三公”经费压减工作方案》,要求因公出国(境)经费按不低于50%比例压减,公务接待费按不低于20%比例压减,大幅度降低“三公”经费开支。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对“三公”经费用款计划审批、支付,严把资金审核关,按程序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收回预算指标135.5万元,统筹用于教育、社保、卫生和生态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三公”经费支出专项整治工作,对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超范围标准报销等现象,查出一起,问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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