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08-14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7月15日,峨山工商所充分发挥职能,成功调解一起手机质量引发的消费纠纷。据了解,消费者罗先生于6月27日在峨眉山市绥山镇某通讯店购买一部价值2200元的小米2手机,7月2日早晨发现手机触摸键不动的问题。罗先生于7月2日上午找到该营业厅要求退机。可是营业厅方面答复称要把手机送回厂家,确认是质量问题才给予退机,如不是质量问题就给予维修。罗先生认为这是手机的质量问题,且在购机发票上写明的退机时间内出现的问题,理应退机,而营业厅认为只有等厂家的鉴定后才行,遂双方发生纠纷,在“理论”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引起了部分群众的围观,影响了营业厅的正常营业。情急之下,罗先生拨打了12315,在接到投诉电话之后,峨山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投诉现场。执法人员首先稳定了双方的情绪,控制局面,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并将双方当事人带至工商所进行处理。通过向双方了解情况,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对双方进行调解。因手机确实主机存在触摸键失效的问题,且尚在三包规定期限以内,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营业厅方面同意给消费者退机,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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