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0-21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广告的虚假欺诈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职能,加大房地产广告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实效。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制作、发布广告的行为;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等承诺内容;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对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内容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制作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的;房地产广告中利用其它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及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未在广告中注明的;其它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其他规定的房地产广告。工作中,采取“拉网式”检查和“靶向式”整治相结合,各工商所建立规范化广告巡查和监测制度,充分发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整合部门广告监管力度,同时,加大行政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挖案源,加强案件查处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房地产户外广告、DM单广告、电视网络广告、手机广告等850条次,作出行政指导150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5件,查处案件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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