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2-02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10月10日—12日,双福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集中开展乳制品专项检查时,查获两起销售无中文标识的进口乳制品案件。执法人员在辖区两户经营户现场查获销售的“洋奶粉”包装上全部都是英文,无中文标签标识、无中文食品名称和中文说明书四听一盒。两商户均称是托人从国外直接带回来的,所以只有外文标签。执法人员要求该两商户提供商品相关的进口证明文件,但该商户负责人无法提供,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因此,上述无中文标签的奶粉无论是不是进口奶粉,均违反了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执法人员暂扣了以上乳制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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