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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7     来源: 峨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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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委发〔2015〕2号

  中共绥山镇委员会

  绥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2014年12月31日9时30分许,广东福华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气体爆炸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20人受伤。12月31日晚23时35分许,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致35人死亡,43人受伤。按照市安委﹝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欧定玲 绥山镇党委书记
  伍仕奇 绥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徐国祥 绥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兴荣 绥山镇党委副书记
  梁小林 绥山镇党委副书记
  张 群 绥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小兵 绥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 明 绥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欣垚 绥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 胜 绥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晶 绥山镇党委委员、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成 员: 余楚玉 绥山镇经发办主任
  秦 飞 绥山镇安办主任
  谯因祥 绥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王 劲 绥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唐 成 绥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王丽琼 绥山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员

  
  李晓勇 绥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 强 绥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员
  熊 健 绥山镇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启林 绥山镇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员
  易旭东 绥东工商所所长
  雷建军 绥山镇卫生院院长
  朱攀年 绥山镇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站长
  陈 辉 绥山派出所教导员
  魏 波 滨河路派出所所长
  杨 敏 绥山交警中队队长
  刘梦佳 绥山电管所所长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摸清家底,隐患整治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杆管线、地质灾害、水上安全、观音湖水库、冶金、机械制造、学校、医院、公共聚集场所、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各村(社区)除配合镇上各检查组开展工作外,负责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含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负责对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状况及重要生产环节安全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做好书面记录。

  (一)道路和水上交通

  责任领导:曹小兵

  责 任 人:谯因祥、王劲

  参加部门:交管站、绥山交警中队

  工作内容:检查各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工作落实和推进情况,重点针对冰雪雨雾恶劣天气及第四季度人流物流剧增,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加大对农村山区道路的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抓好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排查道路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的安全性能、驾驶员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货)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加强客渡船监管,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违规行为。

  (二)工矿商贸

  责任领导:蒋明

  责 任 人:余楚玉

  责任部门:经发办、绥东工商所、派出所

  工作内容: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劳动防护是否到位;作业场所是否布局合理;是否使用明令禁止的设施设备、材料和工艺;特种设备是否申报、定期检测和维护,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防雷检测;隐患自查自改是否落实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及地质灾害、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蒋明

  责 任 人:李晓勇、张强

  责任部门: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工作内容: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边坡砌逐、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周边居民区、学校、医院、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检查防治措施、监测人员、主动避让措施及预警撤离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矿山企业,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情况;查处未按隐患整治方案整改隐患,超批复范围进行整改,超定员、超强度组织整改,以整改名义组织生产情况。

  (四)杆管线、燃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责任领导:曹小兵

  责 任 人:秦飞

  责任部门:安办

  工作内容:对杆管线开展全方位巡查,重点巡查运行役龄较长的老管线以及周边人口密集、各类施工作业较多的管线,重点检查闸阀、安全切断装置等要害部位;检查《峨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管线安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峨安委〔2014〕1号)的执行情况。要进一步全面巡查全镇范围内的油气输送管线,督促整改管线及周边安全隐患。加大观音湖水库、堰渠、水塔、堤防和供水管线、污水管网的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监测。要认真吸取“8·12”液氨泄漏事故教训,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事故;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关,全面排查摸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消防及民爆物品

  责任领导:曹小兵

  责 任 人:秦飞

  责任部门:安办

  工作内容:以宾旅馆、易燃易爆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农贸市场、木材市场、高层地下建筑和“多合一”场所(即:人员住宿、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炸药、雷管等民爆器材的行为。

  (六)公共聚集场所

  责任领导:张群、曹小兵

  责 任 人:熊健、秦飞

  责任部门:文化服务中心、安办、派出所

  工作内容:以商场、超市、茶楼、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私拉乱接电线、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行为。

  (七)森林防火

  责任领导:曹小兵

  责 任 人:唐成

  责任部门: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工作内容:冬季枯枝落叶增多,且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燃放和上坟人数增加,山区森林面临重大防火安全隐患,以山区村为重点,安排专门人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查,严厉打击在山区野外非法用火的行为。

  (八)学校、医院和食品药品

  责任领导:张群、曹小兵

  责 任 人:郭启林、王丽琼

  责任部门: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卫生院

  工作内容:开展寄宿学生安全和幼儿园、学校、医院楼房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消防、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楼危房是否及时排查整治;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测、维修;供氧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有效;校车、涉校车辆、救护车是否定期保养维护;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和病员的违法行为。加强各类活动管理,严防踩踏事故发生。食品药品加工行业重点检查是否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劳动防护是否到位;作业场所是否布局合理;是否使用明令禁止的设施设备、材料和工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特种设备是否申报、定期检测和维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进行防雷检测;隐患自查自改是否落实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措施,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要摸清家底,建立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台账,对排查出得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动态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各检查组于每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表由组长审签后报镇安委办,并加强隐患整治过程的动态管理。对整改难度大的重大隐患,镇安委办要严格执行《峨眉山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到部门、村(社区)的督促责任和企业的整治主体责任,做到“治理措施、治理投入、治理责任、治理限时、治理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应急值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六、广泛宣传,强化督查

  大检查期间,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镇文化服务中心要配合做好此次大检查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镇纪委要会同镇安委办、镇党政办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大检查开展情况及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因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而引发事故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对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镇安委会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绥山镇委员会 绥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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