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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五项措施”构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12-08-14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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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源头管理工作力度,峨眉山市着力构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协作配合。市政府对市重管办、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和各镇乡重管办等部门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市重管办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市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排查工作,把户籍化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实行“三抄告”制度,及时抄送客运企业,告知其通知相关驾驶人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通报到交通运输等部门,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对外省客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

  二是建立重点监督对象信息库。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信息台帐,全面掌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详细情况。逐一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比对,将有交通肇事负同等以上责任记录或者有记分记录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三是加强对重点监督对象的动态监管。将重点监督对象名单抄告客运企业,要求客运企业每周一次反馈重点监督对象的监控情况,督促客运企业通过GPS监控平台监控,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强化对客运企业的动态监督。认真检查客运企业对交警部门抄告内容的处理情况。重点是:对情节严重的是否调离驾驶岗位,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或者吊销的,交通运输部门是否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因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其从业资格证是否被吊销,三年内是否重新参加了从业资格考试等情况进行监督,严格督查促客运企业认真履行安全责任。

  五是加强重点监督对象安全宣传教育。经常对辖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定期组织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人群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采取组织上交通安全课、观看交通事故图板和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等形式,以鲜活事例为教材,教育驾驶人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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