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安全生产
市委领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28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打印 分享到:
  9月10日—9月21日,按照峨委办[2012]42号文件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学军和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剑分别率市纪委、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安监局、市交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各镇乡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采取实地明查暗访,听取镇乡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帐和资料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各镇乡、各部门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了安全管理人员,健全了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了隐患台账。但部分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隐患,由于经费不足等原因,目前未完全整改到位。所有被督查的煤矿都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部署进行了停产整顿,目前均按照要求开展抽水、排风和瓦斯日常检查工作。

  督查组向各镇乡、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佳明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领导干部带头抓落实,着力解决职工工作懈怠、麻痹的问题。二要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川办发[2011]20号文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三要强化煤矿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市安监局和各产煤镇乡要加强对煤矿的巡查和监控,督查煤矿的停产和值班情况,市安监局要每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煤矿停产整顿情况。四要进一步继续深入排查,切实整治安全隐患,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强化巡查,建立台账,督促辖区、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确保在党的十八大闭幕前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信访热线:0833-5728370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