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8-19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7月24日,我局成功调解一起手机消费纠纷。 7月16日,汪某在峨眉山生活网(3099网)上看到一则二手手机出售信息,遂向胡某联系,以2500元价格从胡某手中购得一部“苹果”手机。因交易时汪某未及时检查,回家后发现该苹果手机安装的操作系统为安卓系统,且手机后盖外壳上的串号与系统串号不相符,此手机是假冒的苹果手机,随即向胡某要求退货。胡某称手机为代售,不予退货,汪某遂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并请求予以调解,解决商品退货问题。我局消保股收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因汪某购买手机时没有索要票据,也没有留下出售人胡某的身份信息,我局执法人员遂委托派出所查询胡某姓名,在购买者汪某利用胡某照片对比下,最终锁定胡某身份。又因胡某事发后关掉手机失去联系,我局执法人员遂前往胡某家庭住址所在乡政府与村支书取得联系后,由村支书联系胡某父母,最终联络到胡某。在通过调解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苹果手机售后人工客户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苹果手机使用安卓系统、机身背面串号与系统串号不一致的情况,该手机应为组装机。在我局执法人员调解下,双方达成谅解,汪某现场退货,胡某现场退还2500元现金,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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