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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福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5-07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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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福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镇领导干部和安委会成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

2、镇、村干部、企业法人、经营业主由镇安委会组织培训。

3、村民、居民的安全教育由村、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

4、村(社区)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联组对车主、机主和业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5、各中、小学校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讲课,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6、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由劳动安全部门或其主管单位进行,企业新职工上岗必须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

7、凡新上岗的领导或管理干部应坚持先安全生产培训后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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