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安全生产
双福镇2013年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 2013-05-28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打印 分享到:
  双福镇2013年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5、镇安办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

  6、镇政府应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信访热线:0833-5728370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