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05-24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乐山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但崇辉来峨眉山市
督查明胶使用情况
5月22日,乐山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但崇辉一行六人在峨眉山质监局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峨眉山矿泉饮料有限公司、峨眉山市曹氏卤鸭食品厂、峨眉山市芙蕾丝烘焙工房等食品生产企业督查明胶使用情况。
在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后,检查组详细检查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查阅了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台账、添加剂使用情况、索证索票情况、供货者的资质、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巡视了企业的化验室和产品库房。但崇辉副局长强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采购验收制度,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检验合格报告的明胶原料及含明胶成分的复配原料,对存在采购无证、无检验合格报告的、来源不明的明胶产品,一律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涉嫌违法的一律从严查处,确保全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
检查组还对“质量监督、质量提升”工作作了安排布置。
峨眉山质监局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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