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
2、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3、加强农民新村、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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