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1-22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0﹞17号、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矿山企业本质安全。2012年11月20日,乐山市安监局领导和专家一行,来到我市大为群达石膏矿、大为九俸石膏矿王光全井及九俸井等三家企业,进行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审核,验收组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要求,对这三家企业的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验收审核,验收组通过严格细致的审核,评定大为群达石膏矿等三家企业初步达到矿山标准化达标验收三级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待问题整改完成后,予以公布。
此次验收的三家矿山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11年调整标准化评定等级后,我市首例按新标准验收审核的矿山,为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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