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府发〔2012〕22号 签发人:汪永忠
双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双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四川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双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全镇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承办
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汪永忠 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
副组长:杨焕荣 副镇长
吴建强 副镇长
张卫星 副镇长
陈奕歌 镇长助理
成 员:王 成 镇安办主任
周 勇 镇安办副主任
黄 江 镇党政办主任兼应急办主任
罗洪忠 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易乐顺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汪秀枝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石汝贵 镇新农办副主任兼国土员
李鹏君 镇派出所所长
龚 静 镇交警中队队长
黄 强 镇工商所所长
李 兵 镇供电所所长
辜美军 镇中学校长
吴 伟 镇卫生院院长
余道洋 镇小学校长
杨 凌 镇城管中队队长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王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全镇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主任批准。
双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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