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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25     来源: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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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发〔201215 签发人:汪永忠

双福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我镇实际,制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各村(社区)、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扼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打非治

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为契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福镇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 汪永忠 镇副镇长(主持政府工作)

副组长: 熊亚非 镇党委副书记

杨焕荣 镇政府副镇长

吴建强 镇政府副镇长

张卫星 镇政府副镇长

陈奕歌 镇长助理

员: 镇安办主任

镇安办副主任

镇党政办主任

罗洪忠 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石汝贵 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易乐顺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汪秀枝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鹏君 镇派出所所长

镇交警中队队长

镇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办主任王成同志担任。

三、时间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

结合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全面部署,镇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1、非煤矿山

1)集中整治重点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非煤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行为等。

2)工作部署

重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检查采矿区安全情况和各项采矿资料的完善情况。紧紧盯牢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安办

配合单位:镇国土办、双福派出所

2、道路和水上交通

1)集中整治重点

打击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驾驶证,非运营车船违法载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船等行为

2)工作部署

全力整治交通秩序,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为重点,严格监管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交警中队

配合单位:双福派出所、镇交管站

3、建筑施工

1)集中整治重点

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以及使用未经营许可或备案的特种设备等行为。

2)工作部署

加强对涉及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的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通过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工作回头看、反复抓,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工作模式。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村建所

配合单位:镇工商所、镇派出所、镇安办

4、消防

1)集中整治重点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等。

2)工作部署

各单位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打击重点。领导小组将加强对辖区范围消防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无一遗漏。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5、危险化学品

1)集中整治重点

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行为等。

2)工作部署

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实行镇政府挂牌督办,严格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安办

配合单位:双福派出所、镇交警中队、工商所

6、烟花爆竹

1)集中整治重点

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和扎花弹的行为等。

2)工作部署

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安办

配合单位:双福派出所、镇交警中队、工商所

6、民用爆炸物品

1)集中整治重点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行为。

2)工作部署

各民爆物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镇内民爆从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查资料、查设备、个别人员谈话等多种形式。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联合镇政府安办、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双福派出所

配合单位:镇安办、工商所

6、冶金

1)集中整治重点

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等行为以及使用未经许可或备案的特种设备等行为。

2)工作部署

重点检查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协议签订手续不全、职责不明的,防护设施配置不齐备的违规行为等。

3)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镇安办

配合单位:双福派出所、工商所

(三)全面检查、重点督查阶段(8月—9月)

组织“打非治违”专项检查组对各辖区、行业(领域)内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工作总结。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于825日前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镇安办,镇政府将对全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专项行动中,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沟通和协调,做到分工明确、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切实形成“打非治违”的工作合力,确保取得成效。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广播、开展讲座、以案说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广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引导和动员各成员单位、企业及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依法严厉打击。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打击重点,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要重拳出击,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四)严格追究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部门要实行严格、严厉、严肃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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